深陷浩鼎案被檢方以貪汙、背信罪列為被告的中研院長翁啟惠,在面見馬總統後並未請辭,僅表示願提前交接院長;翁不願請辭決定雖然是為捍衛個人清白,卻是政官箴最壞的示範。宋儒呂本中在〈官箴〉一文中指出:「當官之法,唯有三事,曰清、曰慎、曰勤。知此三者,可以保祿位,可以遠恥辱,可以得上之知,可以得下之援。然世之仁者,臨財當事,不能自克,常自以為不必敗;持不必敗之意,則無所不為矣。」從翁啟惠身上,外界看到的是他在浩鼎案中,對疑竇交代不清、處理網路蛋糕,亞尼克內湖明顯不慎;違反自己頒發的利益迴避內規、遭懷疑賤買中研院技術或貪瀆情事;隱瞞子女持股、涉嫌逃漏稅;浩鼎解盲前代女兒出售持股,涉嫌內線交易;翁成為首位被列為貪汙、背信罪被告的中研院院長,已被各界質疑是「臨財當事,不能自克」。如果翁有半點顧及中研院同仁的清譽,早該請辭。



但翁啟惠18日赴立法院備詢時,公開表示會堅持崗位到最後一刻;日昨在他遞交給馬總統的信函中再度以造成中研院人事極大動盪、引起國際關切、甚至影響個人國際聲譽為由,拒絕請辭。翁這項決定根本無助於證明個人清白,而且頂著院長光環接受檢方一次又一次的偵訊,無異是對中研院形象的凌遲。浩鼎案涉及的行政責任和司法責任,目前已經依照法定程序展開,翁不管有沒有違法失職,都會還他公道。但是政務官不能連最起碼的政治責任擔當也想逃避,翁啟惠造成中研院聲譽受損,本當先負起政治責任,保住中研院形象,再努力為個人洗刷清白。但翁卻擔心請辭會影響他的國際聲譽,這是對官箴的凌遲。本來翁的任期所剩無幾,且為弊案接受司法偵訊,根本無法處理院務。他的去留根本不會影響繼任院長的遴選,也不會造成人事的動盪。但翁卻偏偏不辭,只願在新院長選出後提前移交;無視於國人對高官進退間最起碼的倫理要求,這是對社會的集體凌遲。雖然近日來媒體踢爆翁在美國擁有上億房產,但富不一定等於貪;在引進科技尖端人才時,也不能一味要求他們必須「清貧」、必須「完全奉獻」自己的研究心得。中研院要重新檢討「內規」,必須考慮在技術移轉和發展科技產業間的合理聯繫,必須考慮爭取國際人才的誘因和尊崇,不能因浩鼎案而亂槍打鳥,不然可能變成對科技研發人才的另一種凌遲。(作者為陸委會諮詢委員)(中國時報)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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